中国古代还在书面语言形式上形成了一整套的避讳法,这里不妨做些简单叙述。
改字法。对君王尊者改用其他名字代替。如神话人物:“嫦娥”,《淮南子·览冥训》原作“妲娥”,此改名源于宋朝,是因避宋真宗赵恒名讳,改为“嫦娥”。
空字法。避讳之字空而不写,或以“口”空之。如唐人撰《隋书》,凡是王世充,皆因与唐太宗李世民的“世”同,则将《隋书》中所有王世充作“王充”。
死者省钱的所有物不要去触摸
对死者本身的禁忌,除了姓名以外,诉之可观形象的死者所有物,如穿过的衣物、用过的 器皿……都是人们所忌讳的。因为根据交感巫术原理,凡是与死者有关的东西,或成为死者的一部分,或与死者存在着某种神秘的交感关系。这是对死者所有物设置禁忌的心理、思维基础。
首先。死者的遗物须要禁忌。《礼记·玉藻》云: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
这就是说,死者用过的东西,在人死之后仍然保存着交感关系,因此不能使用它。一般的做法,是将它们随葬到坟墓里去,或者拿到坟地焚烧,古代随葬来源的原因很多,此忌当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