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阳间有这么恐怖的一头猴子,人也不敢这般肆无忌惮。
而在地狱,它就可以,地狱,不光是阳间亡魂的收容处,同时,也是一个可以放肆而无顾忌的地方,一个,可以宣泄一起的……垃圾场。
冯四就一直躲藏在这只白骨蜥蜴的尸身里头,这尸体足够大,大得可以让他遮蔽很久,毫不起眼。
当然了,这里的场面,也足够激烈,激烈到不会有人或者有凶兽去刻意地注意和针对他这单独在外的一个小小巡检。
这时候,
冯四真得感激一下自己还没那么快成为判官了,
就像是黑夜里的灯,
现在的自己还只是小彩灯,
孤零零地落在外头偏远处,就算看见了估计也懒得踩;
而若是成了判官,
就像是从小彩灯变成了探照灯,
吸引力上肯定是不同的。
而冯四,也没有什么为阴司共存亡的操守,更没有跑上去和里面的同僚们一起共御外敌的冲动。
事实上,冯四基本可以确定,若非这帮凶兽一开始就摆出了要不留后路的架势,主城里的自己的这些同僚们,可能压根就不愿意拼命。
阴司以下,人心思动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都这个光景了,真的愿意为阴司拼命且愿意牺牲自己的,还真的是少数中的少数。
大部分人的想法,还是随波逐流,若是有什么变化,大不了再跟千年以前的前辈那般,城头变幻大王旗,谁站在台上大家都一起鼓掌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