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夫妇证此梦皆同。妇自此善视其姑,后果生二子。
文信王
湖州同征友沈炳震,尝昼寝书堂,梦青衣者引至一院,深竹蒙密,中设木床素几,几上镜高丈许。青衣曰:“公照前生。”沈自照:方巾朱履,非本朝衣冠矣。方错愕间,青衣曰:“公照三生。”沈又自照:则乌纱红袍,玉带皂靴,非儒者衣冠矣。
有苍头闯然入跪叩头曰:“公犹识老奴乎?奴曾从公赴大同兵备道任者也,今二百馀年矣。”言毕,泣,手文卷一册献沈。沈问故,苍头曰:“公前生在明嘉靖间,姓王名秀,为大公兵备道。今日青衣召公,为地府文信王处有五百鬼诉冤,请公质问。老奴记杀此五百人,非公本意。起意者乃总兵某也。五百人,本刘七案内败卒,降后又反,故总兵杀之,以杜后患。公曾有手劝阻,总兵不从。
老奴恐公忘记此书,难以辨雪,故袖此稿奉公。”沈亦恍然记前世事,与慰劳者再。
青衣请曰:“公步行乎?乘轿乎?”老仆呵曰:“安有监司大员而步行者!”
呼一舆,二夫甚华,掖沈行数里许。前有宫阙巍峨,中坐王者,冕旒白须;旁吏绛衣乌纱,持文簿呼:“兵备道王某进。”王曰:“且止,此总兵事也,先唤总兵。”有戎装金甲者从东厢入,沈视之,果某总兵,旧同官也。王与问答良久,语不可辨。随唤沈,沈至,揖王而立。王曰:“杀刘七党五百人,总兵业已承认,公有书劝止之,与公无干。然明朝法,总兵亦受兵备道节制。公令之不从,平日儒恧可知。”沈唯唯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