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集装箱装箱单(CLP)。
5.报关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①商品检验单。②配额单。③许可证。④产地证。⑤商标授权、商标品名。⑥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⑦提供商会核价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显示报关单所载货物的“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报关要件。
(4)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