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这位是刑警,逮住了前些天行窃的小偷,特来通知你去认领失窃物品的。”
主人终于明白了刑警为什么登门,便低下头,面对窃贼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他大概是觉得窃贼比虎藏君长得更为仪表堂堂,便想当然地断定他是刑警吧。窃贼自然是格外吃惊的,但又不便声明“我是小偷。”照旧袖着手站在那里。也难怪他这样,戴着手铐,叫他不袖着手也是不可能办到的。如果是一般人,一看这光景,便会明白了,可是我家主人与众人不同,一向对官吏和警察特别恭敬,他认为对于衙门是必须敬畏三分的。虽说从理论上他也知道,警察之类无非是包括自己这样的老百姓出钱雇来的门卫而已,但是到了现实中,他便格外地唯唯诺诺。也许是由于主人的老子昔日曾是穷乡僻壤的小村官,成年累月对领主作揖施礼,这一习惯就因果报应在了儿子身上吧。真是可怜!
刑警似乎是觉得主人很滑稽,笑嘻嘻地说:“明天上午九点以前,请到日本堤的分局去一趟。——失盗物品都是些什么?”
“失盗物品有……”主人说到这儿就停顿了,因为他早已忘得差不多了,只记得多多良山平的山药。他心里虽想:山药嘛不提也罢,可是,刚说出“失盗物品嘛……”,就没有下文了,未免显得愚痴,不像样子。若是别人家被盗,另当别论,而自家失盗,却不能明确回答,会被当作幼稚的证据。想到这儿,主人便硬着头皮说出后半句: